一、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能力评价认证需要的资料
1、法人身份证明及任职文件;
2、根据住建部要求配齐人员要求和社保等条件;
3、准备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;
4、其他相关要求的材料如下;
二、资产与场所
1、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证件。
2、企业经营状况良好,流动资金有保障。
3、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,面积不小于40m2。
三、防制能力
1、从事有关部门许可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6个月以上。
2、具备承接蚊、蝇、鼠、蜚蠊等至少4类有害生物防制服务的能力。
3、具有对服务场所害虫密度情况及防制效果进行检测和的能力。
4、防制操作人员可运用有害生物防制的基本知识与技能进行操作,现场技能操作科目考核合格率达到75%以上。
5、防制技术人员具有良好的背景和一定的业务能力,能基本掌握有害生物防制的理论知识,可监督与指导防制服务过程中的各个技术环节,至少1人的现场防制科目考核全部合格
四、服务质量
1、防制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,着装规范,达到防护要求。服务过程中主动向客户介绍有关防制知识及注意事项,耐心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。
2、实施防制前,要对服务场所的害虫密度进行监测,有规范的监测记录,并根据监测结果制订防制方案和作业计划。
3、防制过程中,防制员能严格按制定的防制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防制,有服务记录。
4、实施防制后,定期对服务场所的害虫密度及防制效果进行监测与,有规范的监测记录表。蜚蠊、蝇类、蚊虫和鼠类的密度监测方法可参照GB/T 23795、 GB/T 23796、GB/T 23797和GB/T 23798进行。
5、有定期的质量控制检查记录和整改记录。
6、有项目防制效果的评价报告。
7、近1年无防制服务重大责任事故和违规违约行为。
8、设有固定服务热线电话,服务时间不少于8h,有电话记录和处理意见。
9、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等相关法规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,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。
10、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。
11、不以低于服务成本价格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客户。
12、企业对外宣传客观、真实。
13、企业信用评价良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