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颁布实施
GB/T 23331-2012《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》国家标准已于2012年12月31日发布,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。国家认监委在《关于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》(国认可[2009]44号)中规定,由于《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》的内容适用于各类组织,属于组织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通用要求。因此,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的依据应是以国家标准为基础,根据我国不同行业能源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,制定行业认证实施规则。
二、体系标准
1、坚持全过程控制:降低能源消耗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都是在产品实现和服务提供的行为活动中体现的,能源管理体系标准更应注重对过程的控制要求。
2、运用PDCA循环:通过在组织内各层次应用PDCA概念进行能源因素识别、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制定,以及运行控制、检查和管理评审等活动,最终实现保持和持续改进能源管理的过程能力。
3、充分结合能源管理的特点:将能源管理的特点充分体现在能源管理体系的各项具体要求中,努力与现行的能源管理方法,如与能源诊断、综合能耗计算、节能量计算等技术相结合
4、充分借鉴现有的管理体系标准:我国能源管理体系标准遵循了管理体系标准的国际惯例、发展趋势和一般要求,借鉴ISO9001、ISO14001、ISO27001等应用比较广泛的国际管理体系标准的理念和方法,在标准构架、相关表述和要求方面与国际通行的管理模式相协调。
三、实际应用
1、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,为国家节能减排做出贡献;
2、有助于企业能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,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,有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,在能源资源价格不断上涨时保持竞争力;
3、有利于满足市场、用户和各相关方的要求,有利于减少信贷和保险机构的风险,有利于吸引投资,有利于产品销售和市场开拓;
4、有利于完成国家对企业下达的节能指标;
5、有利于获得国家各类奖励及财税政策支持,如国家对节约每吨标准煤给予组织200-250元的政策补贴,条件是组织必须拥有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制度;
6、有利于企业为今后开展的,以此标准为基础的国家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做准备,同时培养企业能源管理方面的人才,为组织能源管理提供有效保障。